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2-06 阅读次数:1101次

沪食药监餐饮〔2016〕52号


各市场监管局:
  为保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务院食安办印发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5〕2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附件: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7日
 

版权所有: 上海交通大学陆伯勋食品安全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