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毒豇豆事件

发表时间:2010-03-31 阅读次数:1050次

    2008年1-2月初,武汉市农检中心对市场销售的豇豆进行多次监测,均发现含有禁用农药水胺硫磷,经追溯超标样本均来自凌水县英洲镇和三亚市崖城镇。 武汉市农业局于今年2月6日向海南省农业厅发出协查函。该局通报,自函告之日起,3个月内禁止海南省生产的豇豆进入武汉市场销售。
    继武汉发现海南毒豇豆之后,合肥、杭州、深圳等地也检出了海南毒豇豆。
    2月24日,广州市农业标准与监测中心在江南果蔬批发市场抽取了来自海南的5份豇豆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来自海南万宁礼纪的1个豇豆样品检出禁用农药克百威0.223m g/kg;来自海南三亚崖城的2个豇豆样品检出禁用农药氧乐果0.10m g/kg、水胺硫磷0.11m g/kg、克百威0.321m g/kg。
广州市农业局副局长陈洪强表示,尽管检出农药的含量并不高,但这三类农药都是国家明令禁止在蔬菜种植中使用的,其中水胺硫磷就是近日在武汉多次检出的禁用农药,这类高毒农药只要有检出,不管含量高低,就说明在蔬菜生产中已经违规使用。
    得知检测结果后,江南果蔬批发市场立即封存了市场内所有的海南豇豆,涉及到20多个档口,总量10余吨。同时,彻底清查尚未流入农贸市场的有毒豇豆1吨左右,全部运到垃圾处理站销毁。检出问题的三个海南豇豆样本分别来自三个档口,从抽检样本的基数判断,这批检出农药残留的豇豆总量为3吨左右,除已经销毁的一吨以外,仍有2吨的带毒豇豆已经流入广州市场。
    新华社电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人2月24日说,针对海南一些地方豇豆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农业部已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农业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农业部门加大检测力度,加强产地和销地协调配合,完善联防联控和准入准出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剧毒农药行为,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
 

转载自《南方网》

版权所有: 上海交通大学陆伯勋食品安全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