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食管法”三读 掺伪最高罚5000万

发表时间:2014-02-06 阅读次数:172次

  台海网(微博)1月28日讯 据东森新闻网报道,台“立法院”28日举行临时会,三读通过“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更名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加入第三方查验机制,并将食品掺伪或假冒罚锾,提高为6万元到5000万元;产品标示不实者,罚锾提高为4万元到400万元。

 
  2013年10月爆发大统油品添加未经核可的铜叶绿素、以劣油冒充橄榄油牟取暴利,引起社会哗然,朝野“立委”纷纷提案修法,总共提出50个修法案,希望替食品安全亡羊补牢。
 
  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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