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上海曝光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用农产品和肉制品

发表时间:2020-04-22 阅读次数:508次

      4月2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14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肉制品,罐头,糖果制品,酒类,水产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610批次,其中合格607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肉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为上海礼富贸易商行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检出值79.9μg/kg;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沈巷农贸市场代金友销售的豇豆,甲基异柳磷超标。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甲基异柳磷是一种土壤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广谱、残效期长,是防治地下害虫的优良药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甲基异柳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此外,还有1批次肉制品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为上海怡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牛肉,大肠菌群超标。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到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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