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公布动物产品中残留农药容许量标准草案,修订蜂产品农残限量

发表时间:2015-12-17 阅读次数:666次

       2015年12月16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304036号公告,预告修正“禽畜产品中残留农药限量标准”,并更名为“动物产品中残留农药容许量标准”,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修正要点如下:

    1. 修正“残留限量”为“残留容许量”;修正“禽畜种类”为“动物种类”。

    2. 增订“贝芬替”在蜂蜜的残留容许量。

    3. 增订“福化利”在蜂蜜、蜂王浆的残留容许量。

    4. 增修订“依普同”在蜂蜜的残留容许量。

 

       修正草案对照表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149

 

       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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