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安法10月上路,史上最严

发表时间:2015-08-24 阅读次数:632次

       大陆新版《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上路,整合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法要求,针对食品添加要加强监管,不惜在许可证上“晒”出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管;一旦违法,罚款额度最高由货值10倍提高到30倍;而且判刑确定,终身禁入食品生产经营。

 

       大陆黑心食品事件频传,从馊水油、毒奶粉、僵尸肉等,食安地雷踩不完。大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表示,新法保障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将由1100余项食品安全标准组成,用重罚重法加强监督管理,彻底洗刷黑心食品王国污名。

 

       食药总局强调,新法已清理近5000项食品标准,并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92项,今年底前将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

 

       《人民日报》报道,大陆食品添加剂查验,发现高剧毒农药违规使用、抗生素滥用、非法使用瘦肉精和孔雀石绿等禁药相当泛滥,食药总局指出,新法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

 

       具体做法就是推进责任“上墙”,也就是在许可证上公布责任人、日常监管责任人的姓名,接受社会监督。

 

       连监管查验也要公开、透明,要求食品检验员每周至少要到企业现场检查,接到消费者举报,或媒体曝光后,要及时赴现场调查取证,及时公布查验结果。

 

       《食品安全法》第123条被视为是有史以来最严的食安处罚。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是病死、毒死肉类生产食品,罚款最高由原来的货值金额10倍,提高为30倍。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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