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瑞灼
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5年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该决定首次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决定》规定对于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政绩考核,意味着食品安全直接和官员的“官帽”挂钩,地方领导对食品安全问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是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只有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才能为百姓餐桌提供更安全的保障。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刺激着人们的神经。在众多食品安全事故的背后,我们看到食品安全监管的无力和缺位。纵观众多食品安全事故不难发现,率先发现或披露餐桌安全问题的多是媒体、专家或相关行业业内人士,而经常对餐饮行业进行执法检查的监管部门却总是后知后觉,甚至当“睁眼瞎”。这说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出现了问题。职能部门的作为程度与地方领导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成正比,职能部门的不作为让食品安全监管几乎形同虚设。
民以食为天,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怎么重视都不为过。最近全国人大通过的《刑法》修正案,新增加了食品犯罪,最严厉的可被判处死刑。可为何“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说白了,制度需要人去执行。法律得不到有效执行,再多的法律也会沦为摆设。更关键的是,即使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了,群众的健康和利益受损了,也鲜见有地方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因此被问责。“人手不够、市场太大、产品太多、管不过来”为自己的“监管不力”事后辩护,暴露的就是监管的缺位和无力。如今,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终于引起足够重视,并制定明确的保障措施,让人欣慰。
在这种情况下,将食品安全与官员的“官帽”挂钩,让“官帽”为食品安全做保,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是个可供选择的治理路径。只要这种做法能落到实处、不走过场,相信老百姓就能真正吃上放心的食品。
来源:黑龙江日报